毛某某敲诈勒索罪:判后释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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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0-11-16 15:44
毛某某敲诈勒索罪:判后释放
       永康法院办理的毛某某黑恶势力敲诈勒索一案,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接受家属委托后,多次会见毛某,与承办检察官及法官都深入探讨了案情,在法庭上,为毛某据理力争,本案于2020年9月25日宣判,毛某在2020年9月30日释放。家属对律师付出的努力予以肯定和感谢,以下是判决书和聊天记录。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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