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:3年以上改8个月

  • 成功案例
  • 2021-04-19 11:25
       武义检察院指控当事人张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“情节严重”,依法量刑3到10年,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律师提出了不属于“情节严重”的辩护意见,最后武义县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,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      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一部放权解释,各地公检法理解和适用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化,这也导致了该类案件类案不同判现象比较明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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