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看守所关于调整会见时间的告示
为维护监所的安全稳定,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,规范看守所投送监狱罪犯的会见管理工作,根据《看守所工作条例》、《看守所执法细则》、《浙江省公安监管场所基础工作规范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金华市看守所工作实际,现对看守所在押罪犯会见近亲属、监护人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。具体如下:
一、判决已经生效待投送监狱的罪犯在看守所收到罪犯
执行通知后可会见一次,会见时间由原来的每周五调整至每周三。
二、男性留所服刑罪犯每月可以会见两次,会见时间由原来的每周三调整至每周五。
三、女性留所服刑罪犯每月可以会见两次,会见时间为每周四上午。
本规定自2018年6月11日起执行,原来的会见规定相应更改执行。
金华市看守所
2018年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