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看守所远程视频会见通知(2022年3月)

  • 看守所新闻
  • 2022-03-22 13:36

       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,根据监所疫情防控高于社会面总要求及公安部、省厅最新规定,监所封闭管理期间相关会见、提讯、开庭一律通过远程视频会见进行,为保障律师正常会见,金华市看守所拟于3月23日启用律师远程会见设备,现将相关工作措施通知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律师远程会见地点设在监管中心大门东侧接待大厅,因远程会见设备有限,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为防止大厅人员聚集,律师需要会见被监管人员的,原则上要提前两天通过“金华公安”(服务—看守所预约)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(3月22日起接受预约),预约信息包括律师的所在单位、律师证号、手机号码和姓名;会见时间尽量控制在半小时之内。

       二、疫情防控期间,律师来所前请自测以下二维码,到所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红码或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律师暂时不予安排。来所律师需认真填写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防控承诺书,并主动配合监所民警进行体温测量、健康码、行程轨迹验证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时需全程佩戴口罩。

       三、辩护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,应按规定向监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,并配合看守所民警完成律师身份核验工作。经对相关手续、律师身份核验无误后,看守所应及时安排律师进行远程视频会见。

       四、律师会见期间,应遵守良好的职业操守,会见时只允许预约律师本人会见,不得有使用移动通信设备等违反看守所条例的行为,一经发现,看守所民警有权终止会见,并视问题严重程度向司法主管部门进行反映。

       注意事项:

       1、 原则上每个阶段只会见一次;

       2、 会见地点:监管中心大门东边的接待大厅(金华市婺城区九龙街与冰壶路交叉口西150米);

       3、 会见设备有限,请大家合理安排会见时长;

       4、 所有律师需遵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;

       5、 其他问题请拨打电话咨询:0579-89113870。

 

金华市看守所

2022年3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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